日前,甘肃省印发《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明确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和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。 《意见》强调,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和甘南藏族自治州、临夏回族自治州,逐步实行高级职称单独分组、单独制定条件、单独评审,结构比例单列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,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,并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。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投身“双创”,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,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,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,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。